古代那些奇葩的法律真的还是假的?

cht 2023-06-28 18次阅读

1、秦国规定,个子的高低是你负不负刑事责任的依据。当时规定,男六尺八寸,女六尺二寸,超过这个身高才负刑事责任。换算一下相当于男士一米5以下,女生1米43以下,不管你多大年龄,犯啥事了身高不够?回家吃奶吧。

 

2、秦国规定:乱扔垃圾除以黔刑,就是把脸上刻字就是宋江脸上那种,98迷科,在当时只有奴隶和重罪犯人才把脸上刻字。

3、汉朝规定:无故饮酒者罚金4两。谁知道你在吹牛皮还是在密谋造反啊?为了政权稳固,无故饮酒不可以。当然婚丧嫁娶除外。

4、隋朝规定:科举没有考中罚喝墨汁一瓶,哈哈。喝了可能肚子里就有文化了吧。还有就是字迹潦草也罚喝墨汁一瓶。

5、宋朝宋徽宗规定,不能吃狗肉,因为他是属狗的,不是骂人,真的属狗

6、万历帝王规定尼姑庵的尼姑与猪肉同价,能卖给娶不到媳妇的光棍。这可是给光棍谋福利了啊。终于明白小编为啥买不起猪肉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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